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建筑工地不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在建筑工地不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在建筑工地下班后不慎摔伤老板应该出医药费吗?
判断的关键是:你是怎么摔伤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员工下班途中,步行不慎摔伤或骑车自己不小心摔伤的,都不是工伤,老板也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建筑工地不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建筑工地不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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