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土地复垦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土地复垦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农村农田整改的新政策?
最近,针对江西农村的农田整改,颁布了新的政策。
农村农田改造补偿标准会因地区、政策等原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农村农田改造补偿标准供您参考:
1.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通常包括土地补偿款、迁移奖励费、搬迁费、绿化费等。各地具体标准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或土地征用服务机构。
2. 农房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包括安置补贴、住房补偿款等。各地在拆迁补偿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别,具体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政府或拆迁服务机构。
3.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住房奖励、搬家费、临时搬迁费、租赁费、安置补贴等。具体标准也会因地区而异。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 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
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农民宅基地复垦了还有土地承包权吗?
答案是农民宅基地复垦了还有土地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
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自发〔2003〕287号)
三、(十)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因此,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
农村宅基地复垦了也会有土地承包权,因为宅基地复垦可能是旧村改造节省宅基地,也许是农村宅基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还有回迁房,也相当于宅基地房,这和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承包土地的权利,都可以承包土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土地复垦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土地复垦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