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抑尘制度,建筑工地抑尘制度内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抑尘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抑尘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设工地防尘抑尘规定?

建设工地防尘抑尘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建设工地防尘抑尘工作是维护城市环境的重要措施,工地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尘抑尘效果。

建筑工地抑尘制度,建筑工地抑尘制度内容

建设工地防尘抑尘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工人健康的重要措施。规定应包括定期清洁扬尘物、使用防尘网、覆盖裸露土地、设置水幕墙等方法来控制扬尘的产生和扩散。

工地应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人员,对扬尘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扬尘达标排放。同时,对于违反扬尘防治规定的行为也要有相应的处罚和监督机制。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健康。

中止施工期间扬尘治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四、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五、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六、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七、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九、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十、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园林和林业绿化工程、物料运输与堆存、道路保洁和养护、采矿采石等活动中产生的空气颗粒物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莱芜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所辖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扬尘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抑尘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抑尘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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