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标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消防施工不按规范做,有什么后果和法律责?

《消防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标准

公安部139号令关于消防器材不按规范报废怎么处罚?

没有公安部139号令的, 这个是按照GA95-2007灭火器维修报废规程的要求的,不按照规定的是按照消防法下面的第一款处理。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塔吊拆除有哪些规定?

塔吊拆除

塔吊使用完毕,应通知公司派专门拆除人员进场进行塔吊的拆除工作,塔吊拆除顺序刚好和安装顺序相反即先装的后拆,后装的先拆。

(1) 上部标准节的拆除顺序与其顶升顺序相反,即:先将塔机套架以上部分的重心落在顶升油缸上铰点的位置并顶升,松开欲拆除标准节的八个高强联结螺栓,拉动引进小车,将标准节吊出,放下塔身应进行加固。后将拆除之标准节吊放到地上。如此自上至下逐节拆除。

(2) 当标准节拆到附墙装置上一节时,应进行附墙支架的拆除,附墙支架拆除前应先进行临时固定,然后将各连结螺栓松除。用人工抬至塔吊可吊到位置,用塔吊吊到地面,或用卷扬机运至地面,上部附着支架拆除后,可继续进行下部标准节的拆除。如此可依次将塔吊拆除至最下部。

(3) 当塔吊拆至离地面只有二节标准节时,即应进行塔顶、吊臂、平衡重等拆除。并应切断电源。先松掉钢丝绳,并收好,然后用吊车卸掉各平衡重。接着拆除吊臂拉杆(应用吊车将吊臂前端往上吊起,顺松除交接班杆方可拆除),并将吊臂根部与上支座的联结销轴拆除,以便吊臂与塔身分开,然后将吊臂放至地面,进行逐节分开拆除。吊臂拆除后应用吊车吊离司机室,然后拆除平衡臂,最后拆除塔顶及上、下支座回转机构,回转支承等,并将套架及最底节标准节、锚杆等拆除,保养。如此便完成了塔吊拆除的所有工作。

塔吊拆除时应特别注意事项:

1) 应派专人进行监护,确保拆除现场无其他有关人员出入,特别是拆到最底部分时。

2) 拆最底部分时,应切实切断塔吊电源,拆去电缆。

3) 各拆除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由专业指挥人员统一指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不规范操作处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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