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建筑工地不慎摔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在建筑工地不慎摔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地生活区摔伤赔偿?
在工地上生活区因围挡摔倒受伤,申请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你是在生活区工作,且是在工作时间摔倒,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申报工伤。
2、如果你是被领导安排去生活区办理单位有关事宜,不慎摔倒,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伤。
3、如果你不是上述原因而在生活区摔倒,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则不能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如果用人单位缴纳过相关的医疗保险,那可以走保险程序。在非工作场所受伤责任承担,应从是否因履行职务受伤等方面来分析:如果属于因履行职务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就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应该是由本人和公司一起承担吧,毕竟,出于人道主义,而且作为该公司的成员,出于对员工的关心与关爱照顾,在道德方面上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同事,应该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在生活区而不是在工地,如果认为公司必须全额赔偿也是不行的。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在工地上生活区因围挡摔倒受伤,可以申请赔偿吗?
在工地上生活区因围挡摔倒受伤,申请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你是在生活区工作,且是在工作时间摔倒,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申报工伤。
2、如果你是被领导安排去生活区办理单位有关事宜,不慎摔倒,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伤。
3、如果你不是上述原因而在生活区摔倒,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则不能申报工伤。
出工地的时候摔倒骨折了算工伤吗?
属于。
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算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地,工作中或者从事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摔伤的,是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建筑工地不慎摔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建筑工地不慎摔倒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