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的通知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施工降水排放管理规定?

施工降水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管井、井点等方法抽排地下水的施工措施。

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的通知

  施工降水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抽取、抽水有偿、综合利用的原则。

限制施工降水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用连续墙、护坡桩+桩间旋喷桩、水泥土桩+型钢等帷幕隔水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

  因地下结构、地层及地下水、施工条件和技术等原因,使得采用帷幕隔水方法很难实施或者虽能实施,但增加的工程投资明显不合理的,施工降水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后,可以采用管井、井点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

根据施工降水排放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控制降水排放,如设置沉淀池、雨水收集系统等。降水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污水管网。

施工单位应定期监测降水排放水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置。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建立降水排放台账,记录排放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单位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降水在工程施工到什么时候可以停止降水?

深基坑施工降水直到基础施工结束,才能停止。

满足基坑施工需要:通过井点降水疏干的方法,减小坑内土体中的含水量、提高坑内土体的强度,以满足中心岛式开挖边坡稳定性及土方开挖机械设备及人工施工作业安全环境的要求。

满足基坑自身稳定性要求:通过降水,降低下部承压含水层水头高度,减少坑底隆起和围护结构的变形量,防止基坑底部突涌的发生,确保施工时基坑的稳定性。

满足周边环境安全的需要:按照“按需降水、按需降压”的原则,编制合理的降水施工方案,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既满足施工安全及基坑稳定的要求,同时还行满足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把基坑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扩展资料

理论上分析,若在疏干降水过程中,坑内降压井水位也随之发生下降,并无上升表现,且坑外承压观测井水位无明显变化,则表明地连墙止水效果良好,坑内外承压含水层无水力联系。

一旦发现坑内外承压水水位变化异常,如开始下降,后期上升,一旦达到突涌安全水头,即开启备用降压井抽水降压,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同时应会同以上各单位就异常情况商议解决办法。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首先要明确第一承压含水层已经被截断无需考虑其突涌可能性,根据抗突涌稳定性验算,第二承压含水层对普遍开挖深度的基坑满足安全要求。

针对局部深坑不满足规范要求,因此要了解各局部深坑的具体深度,绘制开挖深度与安全水头的关系曲线。

基坑降水规范国家标准?

(1)条状基坑宜采用单排或双排降水井,布置在基坑外缘一侧或两侧,在基坑(沟槽)端部,降水井布置外延长度应为基坑宽度的一倍至两倍。(2)面状基坑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呈封闭状布置,距边坡上口1~2m,当面状基坑很小时可考虑单个降水井。

  (3)对于长、宽度很大,降水深度不同的面状基坑,可在基坑内增设降水井,并随基坑开挖而逐步撤除。

  (4)在基坑运土通道出口两侧应增设降水井,其外延长度不少于通道口宽度的一倍。

  (5)采用辐射井降水时,辐射管长度和分布应能有效满足基坑范围降水需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降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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