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住房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住房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施工人员租房有何规定?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必须具备防潮、通风、采光性能,人均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1.7平方米,并进行适当分隔;每25人应设一个直接出入口,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15人以上居住的宿舍门宽不少于1.2米。男女宿舍和沐浴应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禁止男女混居。
工人宿舍内部设施必须整齐清洁,生活用品分类统一存放。宿舍内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责任人。
在建工程施工,楼内不能住人是什么时候规定的?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就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一般建筑工程需要具备哪些开工条件?
开工条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应该具备的基本施工条件,通常要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例如‥已进行场区的施工测量,设置永久性经纬坐标桩、水准基桩和工程测量控制网;摘好“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 ;在施工现场要设安全纪律牌、施工公告牌、安全标志牌等。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一般要由监理单位查看后填写“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来承担。因此,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承包该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并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建部166号文规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范围?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且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有以下几种:
一、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就比较常见了,基本每个建筑工地都有!
二、流动式起重机
包含了汽车吊、履带吊、随车吊等;
三、升降机
包含了曲线升降机、升级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等;
四、桅杆起重机
有固定式和移动式,主要用于码头等工业吊装,以前更多是简易的机械组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住房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住房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