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事故分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事故分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意义?
某公司检察院侦技楼工地,一架子工在搭设外墙脚手架时,违反操作规定擅自到北立面作业,从13米高处坠落,造成重伤;某建筑工程处福泰小区3#住宅楼工地,一抹灰工在东山墙四层顶位置安装石膏线时,不慎石膏线掉下,砸在脚手架上,将脚手板砸翻,工人顺墙坠落,造成重伤。
在脚手架上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冒险违章作业。一是架子工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时,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许多作业人员自恃“艺高人胆大”,嫌麻烦,认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只要小心一些就不会出事,由此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时有发生。二是作业人员危险意识差,对可能遇到或发生的危险估计不足,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
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已经于200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属于强制性标准,在脚手架的设计计算、搭设与拆除、架体结构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但在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现象仍比较普遍,一是脚手架操作层防护不规范;二是密目网、水平兜网系结不牢固,未按规定设置随层兜网和层间网;三是脚手板设置不规范;四是悬挑架等设置不规范,由此导致了多起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工地上出车祸该如何定事故,是交通事故还是其他的?
1、该死亡事件属于意外事故,承担民事赔偿。
2、不能构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3、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4、责任方有机动车驾驶员(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雇主、死者雇主、施工方(在有过错的情况下)等。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1)施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只讲进度和效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工人未经培训违章作业,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知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3)临边洞口作业无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密、不牢固。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作业层防护不严、脚手架跳板不满铺、架体与墙体的拉结点少且不牢固或被随意拆除造成的脚手架倒塌和人员坠落等。
(5)在塔吊、门字架的安装、拆除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坠落事故。
(6)违章乘坐吊篮,钢丝绳断裂,吊盘停靠装置失效。
(7)模板支撑系统钢竹混用,无剪刀撑,缺少水平杆和斜撑,楼层模板立杆排列混乱,造成整体失稳坍塌坠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事故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事故分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