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检测,建筑工地扬尘监测正常数值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检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扬尘检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扬尘监测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来看,PM10的24 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一级标准是50μg/m3,二级标准是150μg/m3;PM2.5的24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一级标准是35μg/m3,二级标准为75μg/m3;TSP的24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一级标准是120μg/m3,二级标准是300μg/m3。那么扬尘监测仪的报警数值,应当以此为标准和基础,超过这些数值的限度就应当发出报警信息。

建筑工地扬尘检测,建筑工地扬尘监测正常数值

我国的pm2.5标准值为24小时平均浓度小于75微克/立方米为达标。空气质量等级24小时PM2.5平均值标准值。PM2.5数值在0-35微克为优,35-75微克为良,75-115微克为轻度污染,115-150微克为中度污染,150-250微克为重度污染,250微克以上为严重污染。

另外,对于PM2.5警戒信号国家也有明确规定,一般分为三级,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对应预报等级用语的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黄色预警信号:(1)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2)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橙色预警信号:(1)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2)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红色预警信号:(1)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建筑工地扬尘标准数值?

建筑工地是我国扬尘的主要污染源,所以国家规定工地必须要配置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以供监察单位随时检查。但是很多工地负责人对于PM2.5多少算超标却不是很清楚,甚至一些监察单位的人也是很迷茫。

其实国家对于这点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的pm2.5标准值为24小时平均浓度小于75微克/立方米为达标。

空气质量等级24小时PM2.5平均值标准值。PM2.5数值在0-35微克为优,35-75微克为良,75-115微克为轻度污染,115-150微克为中度污染,150-250微克为重度污染,250微克以上为严重污染。

另外,对于PM2.5警戒信号国家也有明确规定,一般分为三级,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对应预报等级用语的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最新版?

第一条 为了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公民在自有宅基地上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建(构)筑物和拆除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场所内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存储、堆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五条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七条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扬尘检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检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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