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辽委发[2018]1号),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宽甸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产业繁荣、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吸引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流向农村,逐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20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宜居,乡村文化淳朴文明,形成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框架德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脱贫。摘掉帽子,居民生活将更加富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发展
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优质特色品牌农业。大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市场潜力巨大的高效经济作物,打造中药材、淡水鱼、干鲜果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畜牧业,重点发展中药材、食用菌、花卉、玉竹、软枣、蓝莓、瓜果等特色产业。立足“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努力推动产业升级,把区域特色品种打造成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努力弥补森林经营短板,大力发展林下人参、玉竹等森林中药材产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促进种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生产。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品牌建设。到2020年,全县“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70万亩,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获得地理标志商标5个,第一产业增加值保持增长约3.7%。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农业经济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渔业局、县畜牧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
2.大力发展农村工业。有条件的乡镇要建设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和产业向园区集聚。围绕县域重点产业,积极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微配套企业。引进环节互补的不同类型生产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不断拉长主要原料产地产业链。做强做大榆城菌业、北方山奇、广泰药业、和丰成散、神仙园酒业、正奥食品等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努力实现“一乡一业” 。鼓励农村招商引资工业企业落户县乡工业园区,所产生的利润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到2020年,龙头企业达到120家,全县农产品加工集群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办、县农业经济局、县服务业局、县招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
3.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鼓励农村零售、餐饮、娱乐、连锁超市等生活服务业发展。逐步完善物流配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功能。要大力繁荣农村电子商务,依托主流电商平台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基地、乡镇电商创业园和电商特色村建设,支持培育电商人才。 “满香印象”、“品味宽甸”等商贸企业在我县平台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积极推进国家全区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充分依托乡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优势,建设一批休闲度假、旅游度假、康养养老等关爱、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项目致富致富,成为农民致富的新兴支柱产业。到2020年,基本生活服务在乡镇实现普及,并逐步向村庄延伸。
(责任单位:县服务业局、县农业办、农农经济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供销社、乡镇政府)
4.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模式创新为重点,着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未来三年,要充分发挥我县独特优势,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为主攻方向,努力提供可靠保障为农民增加收入。要积极推动上下游一体化,鼓励企业向前延伸和建设产业基地,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在落实农民订单“保收”的同时,他们还可以分享企业加工、销售环节带来的“利润”。要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重点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努力实现“二次红利”。农产品进城、农业投入品和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格局,重点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建成3个以上田园综合体。
(责任单位:县农业办、县农业经济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发展改革局、县服务业局、县经信局、乡镇政府)
(二)建设宜居村庄
5、制定乡村建设规划。结合全县产业、资源、文化、历史、生态、民族、边疆等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乡村建设规划。优化村庄布局,在充分尊重当地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镇集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农村供水、排水、道路、照明规划。通讯、能源供应、公共厕所等设施齐全。引导各类资本按计划分类加大投入、推进。引导住宅建筑风格体现地方特色、地域民族特色,规范色彩、结构、轮廓。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氛围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功能交叉的工业城镇。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经济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政府)
6、倡导绿色生活。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引导农民养成垃圾分类、就地利用的生活方式。距离县城较近的乡镇要加强与县城垃圾处理系统的衔接,因地制宜完善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解决乡镇医疗点、农业旅游景区、农家乐集中区废水问题。鼓励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和城镇化程度较高的村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其他村根据能力和需要规划,分区分户共同建设简单实用的处理设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依法拆除排污口,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供水相关设施。实施厕所改造,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推广冲水式厕所,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在家中安装厕所。到202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步提高,全县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10%,集中供水人口达到8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水利局、乡镇政府)
7、改善村容村貌。积极改善全县农村整体面貌。实施村道硬化,主要街道全部硬化并修有边沟,加快进村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里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开展公共空间改造和农舍、庭院改造。对主干道、街口、广场进行照明,杜绝私建、乱堆现象。推进村庄绿化,建设乡镇美丽绿化景观带、公园或水系,利用村庄路边房屋旁闲置土地开展植树活动。全面开展河流治理和山林保护,开展河道清淤固坝,严格控制污染源,还乡村绿水青山。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创建,积极创建宜居示范乡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宜居标准村。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办、县农经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乡镇政府)
8.改善公共服务。以城市带动农村,重点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加快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扶贫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通过试行城乡中小学互派教师制度提高教育水平,不断优化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布局农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平台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村执业医生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农村常住人口参与率达到99%以上。大病保险全覆盖,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农村医疗、养老产业,保障农村老年人得到充分照顾。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事务局、乡镇政府)
(三)深化乡村治理
9.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村务环境。积极推动各乡镇制定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实施办法》和《社区协商目录及规定》,健全《村规民约》和社区村“两制”协调机制。全面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讨论、一审查、两公开”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监督机构,实现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办、县农业经济局、乡镇政府)
10.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加强《村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处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维护本村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作用。依法。积极培育村民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法制精神,营造自觉守法、依法办事、遇事找法、依靠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法治氛围。引导居民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乡镇政府)
11.推进农村道德治理。适应新时代,继承和创造性改造、创新发展民族精神中蕴含的自尊自重、举止得体、遵守规矩、恪尽职守、明辨是非、温和友善等传统美德,诚实守信,忠国爱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先进农村文化。开展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创建和评选“新农村贤士”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尚,提升农民精神面貌。把道德规范融入乡规民约,让村民知道什么该避免,把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以“乡风修养、乡贤指导、乡约规定”推动风俗变革,倡导文明乡风。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乡镇政府)
(四)繁荣乡村文化
12.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彰显价值”、“弘扬文明、树新风尚”公益广告,弘扬善良淳朴的民风。深化“人民文明舞台”、“送文化下乡”等文化活动,开展“最美人”、“看店好人”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居民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广泛弘扬诚信美德,强化诚信为重的观念。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局、县民政局、乡镇政府)
13.推动农村习俗变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带动作用,制定健全村规民约。通过在村民中建立婚事委员会、村委会、道德委员会、禁毒禁赌委员会等,促进摒弃办婚礼、大办喜事的陋习,倡导新婚、俭办婚礼、因地制宜,营养丰富,埋葬条件较差,健康状况良好。生活中,拒绝攀比,简化仪式,打击赌博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化广电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
(五)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14.实施精准扶贫。采取“分类推进、瞄准重点、攻坚克难”等方式,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作。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居条件。推进产业扶贫,因地制宜,搭建合适平台,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工业生产项目,增强贫困村、贫困户致富“造血”功能。全面实施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保障脱贫。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相关部门、乡镇政府)
15、培养内生动力。要坚持脱贫、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通过传授经验、传递知识、培养技能等手段,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劳动、经商能力,变“输血”为“造血”。将帮扶政策与困难群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鼓励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通过生产奖励、劳动补贴等方式养家糊口、服务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办、县农经局、县科技局、乡镇政府)
16.丰富扶贫方式。在以教育扶贫为根本方略、医疗扶贫为基本保障、社保覆盖和危房改造为底线、光伏扶贫为重要补充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年度指标光伏发电,加大对贫困村的倾斜力度。强度。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和精准扶贫,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