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员工违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员工违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施工单位一线工人干活大意,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那么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首先,在建筑行业内没有你所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这个说法,请知悉! 施工人员大意造成事故,即成为施工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再细分为操作事故、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等。 施工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持证作业人员,如各类木工、瓦工、电工、焊工、车工等等;另一类为普通工人,非持证上岗。 事故本身的责任与合法持证的工人无关,若工人所持证书涉嫌伪造,则该工人需承担伪造责任的罪行。 工人操作失误造成施工事故是常见事故,通常是不造成重大事故的,因为施工的管理是由总包方在现场按施工管理标准进行组织规划的,任何一个环节的施工出现失误,该事故只影响该环节,不会造成重大事故。若一名工人的失误造成整个工地的重大事故,则该事故责任应由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分包方共同承担,与工人无关,工人需接受的仅为工作失职及经济处罚的责任。 操作事故即为工人自身失误造成的事故,仅影响其自身或小范围影响施工现场。 安全事故则为现场安全管理失职,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安全员未将现场安全整顿合格,该责任应由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三方承担。 质量事故则为现场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建筑发生坍塌、损毁等事故,该责任需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质监站四方共同承担。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哪些处罚?
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
工地上使用60岁以上的工人属于违法吗?
国家没有规定使用超过60周岁的人员是违法的,但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也就是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很难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员工违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员工违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