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环境督查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环境督查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工地环保监察内容?
1:检查环评、审批文件。
2:检查环保连续夜间施工手续以及公示牌。
3:检查五牌一图中的环境保护牌公示情况。
4:检查现场噪声检测及控制情况。
5:检查建筑垃圾堆放是否产生扬尘、已经扬尘防治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路线情况,建筑垃圾存放去向。以及建筑施工产生扬尘、噪声、防治预案等等。
6:进行建筑排污费申报、核实、征收。
7:定时定期进行全面系统的“环保三同时”检查验收。
1.环评报告是否经审批部门批准,实际开工时间是否在环评批复之日起五年以内。
02.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是否一致。
03.查验施工图、施工计划、施工合同,确定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 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
04.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是否落实环评污染防治要求。
05.环评批复中环境监理要求是否落实。
06.生态影响类项目对生态敏感区或环境敏感目标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
1:检查环评、审批文件。
2:检查环保连续夜间施工手续以及公示牌。
3:检查五牌一图中的环境保护牌公示情况。
4:检查现场噪声检测及控制情况。
5:检查建筑垃圾堆放是否产生扬尘、已经扬尘防治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路线情况,建筑垃圾存放去向。以及建筑施工产生扬尘、噪声、防治预案等等。
6:进行建筑排污费申报、核实、征收。
7:定时定期进行全面系统的“环保三同时”检查验收。
什么是环境督查?
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党委政府对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环境监管执法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经济发展和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四是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国家和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任务落实,省政府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确定任务的完成、“河长制”方案确定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等。
工地环保检查内容?
关于工地环保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保制度与培训: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环保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和考核。
2. 申报登记:在工程开工前 15 日,向县级以上环保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工程期限等信息。
3. 噪声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夜间施工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
4. 污水排放:现场污水排放需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并确保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5. 固体废弃物管理: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申报登记,并采取环保措施进行处理。
6. 道路硬化:现场主要道路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7. 拆除工程:在拆除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8. 易飞扬材料管理:水泥等易飞扬的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以减少粉尘污染。
9. 焚烧废弃物: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防止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环境督查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环境督查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