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地投标谁监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建筑工地投标谁监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工程招投标具体归哪个部门管理,有哪些权限?
1、对于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活动的,由于政府采购规定其主要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因此,如果是政府采购招标投活动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
2、对于非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投活动,《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规定由主管部门监管;
3、最新的发改委三定方案规定,发改委为招标投标工作的协调部门,因此发改委也有权监管全国招标投标工作;
4、根据采购人的性质不同,有权监管部门可能还会包括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国资委等。
1、对于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活动的,由于政府采购规定其主要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因此,如果是政府采购招标投活动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
2、对于非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投活动,《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规定由主管部门监管;
3、最新的发改委三定方案规定,发改委为招标投标工作的协调部门,因此发改委也有权监管全国招标投标工作;
4、根据采购人的性质不同,有权监管部门可能还会包括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国资委等。
招标审批部门是哪个部门?
是项目的审批和核准部门。
例如建筑行业的报城建局(或筑建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公开招标业主监督代表几名?
公开招标需要业主代表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监督,需要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唱标过程,投标报价进行鉴证,同时对评标活动的流程进行监管,与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在5人以上单数即可,如果5人的话,业主代表1名,7名的话可以是2名。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到底有哪些权力?
《招标投标法》第7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确立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总体指导协调、各行业和专业部门分工协作的行政监管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审计部门可以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在招标投标法规体系中,对于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都有具体规定,构成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其管理机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第十条 稽察人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因此,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有以下权力:
1、监督和检查招标投标的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关于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以及程序。
2、监督并检查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文件,核实并验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3、监督检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的文件规定,并有进行相关调查核实的权利和权限。
4、监督和检查招标投标结果的执行、完成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地投标谁监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地投标谁监督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