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规划A级:证书编号0570075
收费凭证浙文51号
规划设计编号:2003Regulation-58
批准:何志平,高级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院长
点评:张静,高级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周五福助理策划
参加人员:规划主任、杨杰邦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叶惠绍工程师市政主任
胡鑫工程师
黄珊珊助理策划
微机负责人:张守珍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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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文本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土地利用
第四章道路交通
第5章绿色景观
第六章市政工程
第七章专项规划
第8章计划控制
附表规划土地资产负债表
规划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温州市瓯海区五田南北村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本条例”和温州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规划用地范围(边界界定见规划图)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它们是土地出让、开发容量控制和设施配置的主要依据,是下一阶段规划和建设设计的依据。的依据之一。除本规划外,允许进一步编制建设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街道景观规划和建筑设计,但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划规定的强制性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与图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当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本规定及图集未尽事宜的指标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温州市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由温州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协调处理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第六条本条例及图集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土地利用
第七条规划区内土地用途性质分类及分类代码采用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商住混合用地为C/R,属于定制用地。
第八条本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环境优美、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以生活为主、第二产业为补充的综合生产生活区。
第九条根据本规划区的功能,本区规划结构为“一轴、两中心、两片区”。以东西走向的金丽温高速和南部过境公路为绿色景观轴,分为南北两区、南北两区。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生活、生产组团和区域中心。
第十条本地区规划用地分为不适应用地、补偿用地和适应用地三类。不相容用地是指城市基础设施、防灾设施、绿地、城市道路、广场等;补偿用地是指居民用地。服务日常生活的设施内部区域是不可缺少的,但位置可以有一些微调的空间。比如小学、幼儿园等在规范要求的服务半径内必须有偿兼容;兼容用地是指商业、金融、服务项目等,该类用地的审批由规划行政部门把控,根据交通、景观、环境保护、是否属于建设用地等因素综合确定。特殊管制区。
第十一条以街区为单位开发街区时,街区内各街区用地边界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规模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图册和表7规定的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重要基础设施(包括防灾设施、城市主次干道、河流、桥梁、高压走廊等)、居住区和城市级绿地一般不允许转让。
2、出让土地的边界可以与规划用地的边界一致,也可以将多个规划地块一起出让。同一块土地一般不宜部分出让(商业设施大块用地除外)。
3、社区、团体设施应随住宅用地一并流转,包括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等。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可以由开发商建设,也可以委托教育部门建设,但建设资金必须妥善处理。问题。
4、征收公共服务设施的总原则是谁受益、谁征收。
5、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决定建设单位是否征用支路、河流支流、防护绿化带。
6、建筑退缩所用土地由建设单位统一征用。
7、公厕、启闭室用地由所在单位征用。可以由建设单位建设,也可以委托有关专业部门建设,但建设资金和管理权限问题必须协调好。该土地是否给予土地价格或者政策优惠,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八、第二工业用地满足本地区村民生产需要的,方可流转。
九、土地出让时,必须明确规划设计条件。
第十三条本区的公共建筑按照服务对象分为市级、区级和为居住小区、社区、群体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建筑物的造型要求应符合建筑物的性质,并方便残疾人使用。
第十四条水、电、气、防灾等设施原则上由专业部门实施。启闭室、公共卫生间等设施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附设,但必须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沿河绿地以防护、观赏为主,内部必须设置步行道、健身设施、座椅、休息廊道等设施;道路绿地主要用于遮阳和观赏;隔离绿地以隔音、隔尘、遮挡视线为主;社区、组团级绿地是居民日常休闲、观赏、健身的场所。它们还具有抽真空和调节温度的功能。植物配置应以乡土树种为主。
第十六条河道布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该地区河道护岸应与绿化相结合,使其自然、生态。通航桥梁首先应保证净空要求。人行天桥的造型应比较自由、活泼。
第三章村庄建设
第十七条现有农村居民点采取就地逐步重建和异地安置两种拆迁安置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接受货币安置。农村居民安置尽量以行政村为单位,就近安置。但因城市建设需要异地搬迁的,在现镇管辖范围内安置。农村住房安置按照城市居住区模式建设。
第十八条根据征用村集体的土地,按照45平方米/亩的比例储备村集体第三产业用地,解决部分农村失地人口的就业问题。退还第三产业用地应根据本规划用地布局,尽可能考虑村行政边界,并与居住区、组团中心统一规划布局相结合,防止无序、盲目建设。
第十九条规划允许返还的第三产业用地功能包括住宅、商住、商业办公、社区会所、综合办公楼、幼儿园、小学、社区医疗诊所、老年活动中心、市场、超市、规划中不允许退还的土地包括道路、市政设施(如消防站、公交车站、加油站、垃圾中转站)、绿地、河流、高压走廊等主要行政办公用地。
第二十条农村住房安置标准执行温州市现行政策,安置建筑面积按宅基地3计算。
第二十一条农村居民安置用地应当考虑容积率为1.2,按安置建筑面积计算。实际农村居民移民用地总量控制在农村居民移民用地总量的1.2%,为农村居民移民启动和发展留有空间。
第二十二条退还的村集体第二产业用地和产业搬迁用地,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考虑,对手续齐全、合法的企业用地按1:1安置实施;村内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三合一家庭作坊式企业,实行厂房建设;非法工棚、简易房屋将被拆除。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和征地返还面积补偿清单
表格1
顺序
数字
村庄
姓名
属于
乡村的
家庭户数
(家庭)
人口
(人们)
耕地总量
区域
(哈)
征用
土地面积
(哈)
征用未返还土地面积(公顷)
未征用
土地面积
(哈)
退还土地总面积(公顷)
农舍建设
打基础
面积()
农举宗
建筑表面
面积()
安置回归方案一(推荐方案)
移民安置及回归方案二
农房需要重新安置
土地(公顷)
(含20%预订费)
其中,村庄改造及流转用地面积(公顷)
实际安置还田面积(公顷)
土地
平衡
(哈)
评论
移民安置所需土地总量(公顷)
土地
平衡
评论
1
南村
五田镇
第693章
2780
85.5
23.2
/
62.3
4.2
64103.5
150336
19.2
2.9
23.4
38.9
村庄改造和返乡用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相互使用。
15.0
19.2
43.1
村庄改造和返乡用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相互使用。
2
北村
五田镇
650
2486
66.2
35.5
0.3
30.7
2.1
67382.7
150093
20.2
3.0
22.3
8.4
15.0
17.1
13.6
全部的
第1343章
5266
151.7
58.7
0.3
93.0
6.3
131486.2
300429
39.4
5.9
45.7
47.3
30.0
36.3
56.7
-4-
村办企业、乡镇企业拆迁安置名单
表2
村庄名称
现有工业区
未落实第二产业回归用地(公顷)
规划工业用地(公顷)
评论
公司名称
建筑面积()
北
村庄
瓯海区欧利亚家具制造厂
2173.62
1.3
20.91
南村与北村可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共同建设标准工厂
温州广泰灯具厂
1118.09
瓯海区富顺家具制造厂
2752.58
慈湖泡沫厂
2201.47
超华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1641.02
温州永景销售有限公司
1690.49
三友箱包有限公司
3684.47
瓯海区神力线材厂
2389.99
瓯海区双利剪刀厂
2215.36
温州时尚烟具制造有限公司
1141.37
显荣塑料厂
1332.23
瓯海亿达眼镜厂
2108.49
温州美拉五金有限公司
705.86
慈湖薄膜皮革厂
1604.98
瓯海五美泉啤酒厂
1786.83
五国展金家具厂
2142.04
温州旗宏烟具有限公司
693.04
宏达喷塑厂
1987.41
嘉诚鞋业有限公司
1548.47
瓯海市兆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616.67
捷灵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928.3
慈北五金电镀厂
2677.61
慈平纸箱厂
771.88
鑫泰光学有限公司
1355.42
瓯海宏利烟具制造公司
932.72
东风塑料助剂厂
2286.58
温州霸王花服饰有限公司
1378.03
中国金顶针服饰有限公司
1193.91
小计
48058.93
其他工业用地
161741.07
全部的
209800
南
村庄
温州市瓯海南村塑料板材厂
952.01
0.6
10.83
海霸家具有限公司
6992.61
浙江嘉利实业有限公司
1765.74
海龙工贸有限公司
1939.17
小计
11649.53
其他工业用地
74350.47
全部的
86000